一、概述
異辛烷中正十六烷溶液標準物質,其質量濃度為100ng/μL,一般用于氣相色譜儀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(FID)的檢定和測試評價。
二、原材料來源和制備工藝
本標準物質采用重量-容量法制備,采用精密天平,準確稱量一定量的正十六烷,將其移至定體積的潔凈容量瓶中,用異辛烷溶解、定容至刻度,充分混勻。
三、認定值和不確定度
編號 | 名稱 | 標準值 (ng/μL) | 相對擴展不確定度 (k=2) |
GBW(E)130374 | 氣相色譜儀檢定用標準物質異辛烷中正十六烷 | 100 | 2% |
正十六烷CAS:544-76-3,異辛烷CAS:540-84-1。
四、均勻性和穩(wěn)定性檢驗
根據標準物質技術規(guī)范,隨機抽取分裝后的樣品,采用氣相色譜法(FID)對樣品進行均勻性檢驗、穩(wěn)定性考察,結果表明均勻性和穩(wěn)定性良好。
本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為2年。研制單位將繼續(xù)監(jiān)測該標準物質的穩(wěn)定性,有效期內如發(fā)現(xiàn)量值變化,將及時通知用戶。
五、特性量值的測量方法
異辛烷中正十六烷溶液標準物質使用進口正十六烷標準品為原料。采用國家標準物質GBW(E)130102正十六烷-異辛烷,通過氣相色譜法對其標準值進行核對。
六、溯源性描述
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、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,確保標準物質量值的溯源性。
七、正確性使用說明
使用前應恒溫至20℃±4℃,并充分搖動以保證均勻。本產品一經打開,應立即使用,不可再次封裝后作為標準物質使用。
八、運輸和貯存
本標準物質每支2mL。攜帶或運輸時應有防碎裂保護,室溫避光保存。
九、安全警示
使用時應注意防護,避免吸入或與皮膚接觸,使用后剩余的溶液應置于專門廢液瓶中集中處理,不可隨意遺棄。
聲明
1.本標準物質僅供實驗室研究與分析測試工作使用。因用戶使用或儲存不當所引起的投訴,不予承擔責任。
2.收到后請立即核對品種、數(shù)量和包裝,相關賠償只限于標準物質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損失。
3.僅對加蓋“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標準物質專用章”的完整證書負責,請妥善保管此證書。
4.如需獲得更多與使用有關的信息,請與技術咨詢部門聯(lián)系。